
雾意渐浓,模糊了清晨该有的颜色。烟灰在车窗外像白色的蝴蝶,被卷到风里。也只有夜里才能听到吱吱的燃烧。冬天很平淡,心情没有波澜,一个人在素色里游荡,朝着离散的方向。
一日之计在于晨。清晨的美妙就在于,当第一道阳光刺穿迷雾的心脏,紧接着会有,许多道的阳光像血一样喷溅而下:洒在老两口的白发上,泼在做操的孩子脸上,黏在步履匆忙的行人脚上;河边的狗、蒸笼里面的包子、还有喘着气的公交车,都被淋上了一层血一样的朝阳。这是白天的仪式,是楚门开场白。
城市里,所有的故事都有迹可寻,我们都是历史的白骨,躺在同一个坟冢。心越来越平静,平静到能听见神的呼吸。我在想,我将会怎样死去。我死去后,又将怎样活着。我回头看到,阳光的血色更血腥,我有种快感。这是一种波德莱尔式的生命力,是一种大死以后的大生。我发现,这个白天,我像个荷包蛋长大成人。